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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法》开启湖南农机化新时代

2004年11月1日颁布施行的《农机化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机化发展由市场引导阶段成功迈入了依法促进的新阶段。十年来,湖南省紧紧围绕《农机化促进法》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了如下工作。

  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农机化促进法》颁布后,湖南省迅速确定当年11月为《农机化促进法》宣传月,2005年为《农机化促进法》宣传年,省、市、县三级通过召开宣传动员会、学法普法培训班等形式展开宣传,营造出关心农机化、支持农机化、发展农机化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省领导对《农机化促进法》的宣传贯彻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曾多次视察农机化工作并作出重要批示。同时,省人大十分关心农机化发展和农机化法律制度建设,2004年底举行了贯彻实施《农机化促进法》新闻发布会,多次听取农机工作汇报。今年4月,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又组织了农业机械推广应用专项视察调研,为全省农业机械化的依法促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制定配套法规,构建基本法制体系。《农机化促进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省农机部门提请省人大组织对1997年颁布实行的《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根据《农机化促进法》要求,就支持农机技术创新、扶持农机化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购机补贴专项经费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之后,省农机部门还提请省政府对《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处理办法》作了相应修订。近年来,农机部门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农机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组织力量研究并制定了《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构建起了较为完整的农机化法律法规体系。

  落实扶持政策,增加农机发展投入。依照《农机化促进法》要求,省、市、县三级政府纷纷制定出台了配套政策,安排落实配套资金,有效调动了农民和农机生产企业的积极性。自国家实施购机补贴政策以来,省财政每年都预算安排购机补贴专项经费,到2014年已达到2100多万元。近两年,农机部门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先后出台了农机产业园区建设、农机贴息贷款、机插秧技术推广、免费安全检验和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等多项扶持政策和措施,形成了多元化的农机化投入机制,扶持力度逐步加大。据不完全统计,十年间,省、市、县三级财政共投入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应用资金近3亿元,其中近两年机插秧工作的经费近2亿元。今年,省政府决定实施“百千万工程”,由省、市、县三级财政两年出资3亿元,扶持建设1000个现代农机合作社,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注入了强大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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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式打药机

  履行法律职责,推进农机事业发展。农机部门与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建立了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良好工作机制。一是率先改革购机补贴,推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得到农业部、财政部高度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当年伊始,湖南省每年实施购机补贴10亿元以上,成为南方补贴资金最多省份。二是积极抓好农机和农机化技术的创新研究和推广应用,努力推进农机农艺技术集成配套,在有序组织省内机械化生产的同时,积极组织农机参加全国跨区作业,农机作业覆盖率和作业量连年快速攀升。三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农机合作社迅速成长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四是扎实抓好农机质量管理和农机安全监理,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狠抓农机安全检验、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农机事故率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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